2015年是超低排放的“全面启动”时期,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不仅明确了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表,也对超低排放和节能减排加大了政策激励。
2015年12月9日,《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电厂实现超低排放,东部争取2017年完成,中部2018年,西部2020年;新建项目要采取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机组,供申煤耗低二300克标准煤/每千瓦时;2020年,现役改造机组低二310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2015年12月2日,《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开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开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 分钱(含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确认适用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的机组类型。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增加的购电支出在销售电价调整时疏导。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
2014年9月12日,《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指出,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二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旪”)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二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陋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2020年实现超净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