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方根据水源水质情况决定除雾器冲洗用水采用何种水源。
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至少应能承受300kg/m2。
除雾器布置设计和吸收塔的设计统一考虑。出口烟道段应不会导致在下游表面上形成物料的累积。在二级除雾器下游出口烟道上提供测试孔进行性能测试。
除雾段的控制包括:流过每个除雾段的压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配低流量/压力的报警),以及每级的冲洗水流量的累加器。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
卖方应提供除雾器出口烟气中残留水分的测定方法。
除雾器异形件设计要满足通流率要求,尽可能减小对烟气的阻碍。
除雾器冲洗用水为FGD工艺水。
1.4.2 供方将为吸收塔装置提供一级管式加两级屋脊式除雾器。该除雾器设计用来在吸收塔所有运行状态下收集夹带的水滴;包括对除雾器的冲洗(含冲洗管道及喷嘴)。
1.4.3 供方应按照需方提供的参数表中的数据进行设计和制造并详细如实填写相关设计参数表。
1.4.4设备工作方式为连续运行。管式除雾器的后侧,一级除雾器的前侧与后侧,二级除雾器的前侧与后侧,及三级除雾器的前侧设置自动冲洗,三级除雾器的后侧设置手动冲洗。
1.4.5 供方提供所有必要的拴系设备和支撑。
1.4.6 供方在技术规范书中必须预测和保证烟气压降和除雾器出口水滴浓度。除雾器的设计应尽量减小压力降和固体沉积。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避免除雾器部件堵塞和排水管口浆液堵塞。
1.4.7 除雾器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能易于维修,清洗和替换冲洗喷嘴和除雾器组件。除雾器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应易于搬运、维护,而且组件能通过除雾器段的人孔门,人孔门尺寸为 mm(宽)× m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