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柱广告牌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它的作用和作用也是不一样的。擎天柱式户外广告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擎天柱广告牌作为户外广告一种极具强大市场冲击力的媒介传播手段,越来越备受户外主的关注和青睐。
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是不看电视的,致使了很多广告信息不能被传递到,而擎天柱式户外广告更能有效地触及到很少看电视的观众,没有看电视的人不等于没有看擎天柱广告牌。而且在没看电视的人群中有很多是白领阶层,白领阶层的收入是比较高的。看户外广告的白领阶层对广告主来说可是一大喜讯,对他们也比较有利的,他们看擎天柱广告,对产品会留下较深的形象,假如他们要买同类的产品,当然他们首先想到是看到过的产品,这对广告主来说,难道不是一大喜讯吗?
高炮广告塔设备防雷与接地规划,应契合以下规则:
1、设置高炮广告塔设备应根据其所在环境,采纳适当的防雷措施,包括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应按GB50057规则履行。
2、高炮广告塔设备的防雷设备(包括接内器、引下线、接地设备、过电压保护及其它衔接导体)应根据所在的防雷环境进行规划。防雷规划中有必要具有防止直接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3、当高炮广告塔设备安装在高层建筑的房顶或外墙上时,其防雷设备可结合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规划;
4、高炮广告塔设备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等可作为防雷设备的接闪器、引下线,但有必要与房顶和墙面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衔接。
在对“野广告牌”的整理中,应掌握以下三点:
一,广告牌”的施工者和所有者时,可将其作为无主物公告进行处理。
二,关于路政机构管理规模的断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只能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规模内擅自设置的非公路象征进行管理。对虽然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规模内设置的非公路象征,但是若设置时并未违法,若路政管理机构撤除,则应当给予抵偿。
三,关于对“野广告牌”强拆程序的断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对管理权限规模内的非公路象征标牌,在调查取证的前提下,下发《责令期限撤除通知书》,责令不合法设置者期限撤除。逾期不撤除的,应按《路政管理规定》规定的强行程序,进行强行撤除。需求给予处罚的,一起按行政处罚程序下发处罚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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