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摄影指以纪录为目的,对客观事物进行真实影像反映的图片摄影。摄影之所以诞生,就是为了记录的目的。它诞生之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这是其他技术或艺术所无法比拟或取代的。因此,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纪录摄影的结果是影像纪录作品。
相应而分,影像纪录作品包括影像新闻作品和影像纪实作品。纪录摄影目的(可能并不惟一,却是首要目的)在于纪录;前提是尊重客观真实;对象是客观事物的表像;纪录方式是以摄影再现影像。按照纪录影像的方式和追求的价值不同来划分,纪录摄影分为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
摄影一词是源于希腊语 φ?? phos(光线)和 γραφι graphis(绘画、绘图)或γραφ? graphê,两字一起的意思是”以光线绘图”。摄影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影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的一句精辟的语言:摄影家的能力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人像摄影与一般的人物摄影不同:人像摄影以刻画与表现被摄者的具体相貌和神态为自身的首要创作任务,虽然有些人像摄影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情节,但它仍以表现被照者的相貌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像摄影作品只交待被摄者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情节。而人物摄影是以表现有被摄者参与的事件与活动为主,它以表现具体的情节为主要任务,而不在于以鲜明的形象去表现被摄者的相貌和神态。这二者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具体描绘人物的相貌。
不管是单人的或是多人的,不管是在现场中抓拍的还是在照相室里摆拍的,不管是否带有情节,只要是以表现被摄者具体的外貌和精神状态为主的照片,都属于人像摄影的范畴。那些主要表现人物的活动与情节,反映的是一定的生活主题,被摄者的相貌并不很突出的摄影作品,不管它是近景也好,全身也好,只能属于人物摄影的范畴。当然,从广义上来说,人像摄影拍的是人,它也属于人物摄影。人像摄影以刻画和描绘被摄者的外貌与神态为自己的表现任务,应人物相貌鲜明。它分作照相室人像、室内特定环境人像和户外人像三大类。人像摄影的要求是“形神兼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