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钻一体机使用说明书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电力农网及城网施工中,钻挖电线杆坑,起吊电线杆。以及其他建筑,园林、铁路、市政等工程中的钻挖、吊装的作用工作。
使用条件:
1、吊钻一体机在使用初期全部机构的零件处于磨合状态,所以新车在最初的100小时内工作时,工作负荷和工作速度不应该过高,最大起重量不应大于额定负荷,并且不允许使用最高速度工作。
2、吊钻一体机工作场地地面应该坚实平整,作业地面不得下陷;
3、吊钻一体机必须无故障工作。
4、吊钻一体机司机必须持驾照和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禁止酒后操作或驾驶。
5、检查钻杆与动力头连接处是否连接牢固,检查各个部件有无松动之处,确保没问题后在进行操作。
6、设备发动后进行空载操作,检查钻头部分的旋转、起重部分的收、缩、扬臂等操作是否正常。
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有效,灵活可靠。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工作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2分钟,以便必要热机和润滑。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确认无安全隐患。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无漏油、漏气、漏电。
6、检查轮胎气压确认正常、各主要连接件应无松动。
7、检查工作场地的地面条件,选择地面平整、坚实,无地下构筑物、埋设物,且利于设备进出、支腿、起吊和司机观察的位置。如果遇松软地面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或铺垫钢板处理。
8、支腿不应靠近地基塌方处。支腿应依规定支垫垫板,支腿横向应全部伸出,整车按照说明书要求调平。
9、事先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选择合适吊点。
10、根据起重作业曲线、吊幅、起吊高度确定起重机起重能力,并确认负荷在能力范围内。
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吊。
超重或重量不明的重物不吊。
重物上或吊机有人不吊。
暴雨、暴风雪或视线不清不吊。
物体捆绑不牢、或有夹带不清、或重心不稳不吊。
零散物品没有容器不吊,长大件无缆风绳不吊。
超过5级风不吊。
有锋利刃口的物品吊索没有保护不吊。
禁止从驾驶室前方起吊重物,起吊的货物禁止从人头顶、吊车和汽车的驾驶室上方经过。
快落钩作业只能在空钩下降时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周围有人员或设备等情况下禁止采用快落钩操作。
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操作应柔和。反方向操作时,应先停止,待停稳后,再行反向操作。非特殊情况禁止在起落重物和回转时紧急制动。
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起重工和指挥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吊机回转前,应观察周围、前后有无人员或障碍物,避免危险。
吊重物回转前应先起臂使吊幅减小,回转到位后先降低重物再增幅,以免回转过程中倾覆。
伸臂时,应观察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距离,防止吊钩冲顶。缩臂或落臂时,应注意观察吊钩与地面距离,防止吊钩落地乱绳。
设备在满负荷操作时,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
吊臂严禁水平收杆,收杆时仰角要60°以上
工作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转台上不得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