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深加工机械主要是针对磨边、钻孔、表面割槽、雕刻等,电机的使用功率1.5K—4KW左右;转速1500-3000RPM,输出轴径22/30。
陶瓷深加工加工类型有:切割、磨边、线条磨削,电机使用功率范围约1.1KW—7.5KW左右。转速从1500-3000,输出轴径28-45MM,轴长30-250MM;部分机型选用YIG系列电机做抛光用途,气缸自动补偿。
磨削机械(砂轮机等)使用安全要求
1.磨削机械必须具有在允许的负荷下磨削所需的动力,以保证砂轮主轴的正常工作转速。
2.砂轮主轴螺纹的旋向:紧固砂轮或砂轮卡盘的砂轮主轴端部螺纹的旋向必须与砂轮工作时旋转方向相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止砂轮主轴旋转时砂轮或砂轮卡盘松开的措施。
3.砂轮主轴螺纹长度,必须保证整个压紧螺母旋入。
4.砂轮主轴螺纹部分必须延伸到压紧螺母的压紧面内,但不得超过设计允许使用的厚度砂轮内孔长度的二分之一 。
16.磨削机械的砂轮主轴应有旋转方向的标志,标志应明显并可长期保存。
17.平面磨床工作台的两端或四周应设防护挡板,以防被磨工件飞出。
18.带有电动、气动或液压夹紧工件装置的磨削机械应设有联锁装置,即夹紧力消失时应同时停止磨削工作。
19.使用磨削液的磨削机械应设有防溅挡板,以防止磨削液飞溅到操作人员和周围地面上。
20.干磨用磨削机械应备有吸尘器。
21. 砂轮机应有专人负责,凡非本单位人员欲在砂轮机上磨削物件时,需经专职负责人许可,并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负责人员同意,私自乱用砂轮机。
22. 砂轮机禁止安装在正对着附近设备及操作人员或经常有人过往的地方,一般较大的车间应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如果确因厂房地形的限制不能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应在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1.8m高度的防护档板,并且档板要求牢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