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指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不仅表达了电梯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且另外叙述了电梯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最低限度的规范要求。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做了相应的规定。
1960年5月,公私合营上海电梯厂试制成功采用信号控制的直流发电机组供电的直流电梯。1962年,该厂载货电梯支援几内亚和越南。1963年,4台船用电梯安装在苏联“伊里奇”2.7万t货船上,由此填补了中国制造船用电梯的空白。1965年12月,该厂生产了中国第1台露天电视塔用的交流双速电梯,提升高度为98m,安装在广州越秀山电视塔上。
1999年,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2000年5月29~31日,《中国电梯行业行规行约》(试行)在中国电梯协会第5次会员大会上通过。该行约的制订有利于电梯行业的团结、进步。
截至2000年底,中国电梯行业已有上海三菱、广州日立、天津奥的斯、杭州西子奥的斯、广州奥的斯、上海奥的斯等约10家电梯企业为客户开通了800免费服务电话。800电话业务又称受话人集中付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