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公司之途径 1、筹组新公司。客户需提供公司名称、股东和董事身份,信息及股份分配之情况。
2、购买现成(空壳)公司。我们事先选择一些含义较好的公司名称,已办理注册为有限公司。客户购买现成公司,时间较为节省。
3、购买现成空壳公司,然后在改名称。由于现成公司之名称是确定的。考虑到时间问题。客户可先购买现成公司,然后在改理想之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有以下优势:
※ 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
※ 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 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
※ 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 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 不需要与其他方分享利润。
※ 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更有更高效率。
外资企业营业范围:
在项目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外商独资企业的营业范围。在中国所有行业的营业范围都是限定的十分严格、精,确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
外资企业组织结构:
外商独资企业有两级管理体系:
1、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外商独资企业的最,高决策主体。
2、总经理,负责日常公司管理。
董事会成员一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法定人数是董事成员的2/3。如董事无法参会,可委任任何一人代表他参加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