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范围
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消防设计
概述:
本项目地处矿物局文化街;建筑层数、高度:地下1层,地上2层,总高度15米。一地下室放杂物;2-3层为教室。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承担的设计范围:项目的方案;建筑、结构,水、电、通风设计,本次不包括二次装修设计。
3.建筑消防篇
总平面
1.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
2.基地内共计1栋建筑,本项目为为一类高层建筑。
3.消防车道沿建筑四周设置。
单体建筑
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
2.地上建筑为软件设计、制作,建筑高度15米,2层,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每层均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层均设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喷淋和报警系统;建筑内最远点距离楼梯间的距离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各层梯段净宽满足规范要求,每部楼梯均可到达首层、屋面和地下层。
消防设计
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
①防火间距:为防止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span 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