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
( 二 )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 三 )国家机关;
( 四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 五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 六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
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 七 )发电厂 (站 )和电网经营企业;
( 八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 九 )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 十 )重要的科研单位;
( 十一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 (写字楼 )、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社会单位火灾风险评估
社会单位火灾风险评估是指单位建筑物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单位消防管理情况。火灾风险评估的操作范围可以是整个组织,也可以是组织中的某一部门,或者是组织中的特定某点。火灾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
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
评估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确定评估对象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
确定火灾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
推荐风险消减对策等。
消防安全所需资料清单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1.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3.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涉及时提供)
5.建筑外保温材料检验报告(涉及时提供)
6.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验检测报告
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和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