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步骤
1) 申请专利前,在代理人的专业指导下,对自己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 申请人可以对自己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也可以不进行检索而直接申请,但检索非万能,更非必须,一般情况下,并不建议进行检索。但无论如何,申请人应对其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合法性和美观性负责。
3) 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属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个人。以单位名义申请要在我方提供的委托书上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要在委托书上签字,然后签定委托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官方费用以及支付代理费。
4) 提供设计人名单(指自然人,人数不限)。
5) 说明产品名称,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或照片,还可以作必要的说明。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委托人自己提供有关视图的,可参见绘制视图示例和照片视图示例。没有图片或照片的可提供实物样板,由我公司拍照或制图,费用另计。
专利申请流程——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优先权的含义
优先权原则源自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为了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1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1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头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