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认定。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
2016年11月23日的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当天会议决定,在2014年以来已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临时导游、餐厅服务员、保洁员等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更加便利就业创业。2016年12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即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高级技师(一级)为等级。
级别技术等级所需技能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三级高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四级中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五级初级工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2002年起开始按照当时发布的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开始培训、考试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分三类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到2007年已经形成了制度。
2006年交通部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之后先后发布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至此,我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