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办公场地
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批准的乡、镇、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指明为复印件的也应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按照所需变更的内容依照上述所需提交的文件准备,并参见公司设立条件所述的有关词语的解释。
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表的填写,仅需填写变更后的内容,无变更的不须填写。
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证明;“住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房间号。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gong积金或利润分配转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原企业法人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还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工商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内资企业注册
*内资有限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集体所有(股份制)企业登记注册
*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
*合伙企业登记注册
*个体工商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外商投资注册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注册
*外商投资贸易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
*外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