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的生产
以螺纹钢和线材为主的建筑钢材一直占据着我国钢材生产的半壁江山。2000年以前,小型材(以螺纹钢为1993-2007年我国螺纹钢产量数据表主)的比重在25%左右;2001年以后,
随着世界制造业向我国的转移,我国板管带材产销所占的比重逐步增加,建筑钢材所占比重逐年下降。2001-2007年,我国螺纹钢产量由4389.7万吨(小型材产量)增加到10136.6万吨,但占钢材产量的比重由28.0%下降到18.0%。受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螺纹钢产量为9512.1万吨,比2007年稍有下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1-9月螺纹钢累计产量为9003.37万吨,增长27.50% 。预计2009年螺纹钢产能约为13324.79万吨,实际产量约为12128.22万吨。
螺纹钢示意图
螺纹钢规格要求
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
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螺纹钢产品图
螺纹钢的标准号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XG1-2009《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2101-2008(型钢验收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1499.1~GB1499.3(混凝土用钢筋);JIS G3112-87(98)(钢筋混凝土用棒钢);JISG3191-66(94)(热轧棒钢和卷棒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容许差);BS4449-97(混凝土结构用热轧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