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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经理 186-8239-6027;座机:027-87310678;QQ:674260217;网址:www.whss.net住建部解读新政:鼓励多建立体式停车位
【光明日报9月20日讯】 一段时期以来,城市占道停车、小区停车难问题备受关注。近日,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做出相应规定。
对此,住建部城建司巡视员刘贺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通过合理设计,想方设法在有限的空间尽可能增加车位供给;另一方面,通过实施特许经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停车设施管理专业化水平,将有利于缓解停车难问题。
建多少——因地制宜确定设施规模
为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近日,住建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出台《通知》,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停车行业管理。
《通知》强调,要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要求城市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针对老旧居住区等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
“规划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解决城市停车设施‘建多少’的问题。”刘贺明表示,从总量上来讲,要根据城市人口、用地等实际情况和城市未来的发展需求,确定城市停车设施的规模。比如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停车位的总规模应该在汽车保有量的1.1到1.5倍;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停车位的总规模应该在汽车保有量的1.1到1.3倍,并考虑一定的余量。
在哪建——鼓励多建立体式停车位
刘贺明指出,在停车场建设方面,核心是保障停车设施安全可靠,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要尽可能通过配建来解决停车问题;可适当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原则上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300米;设置路内停车位,比如老旧小区周边可以设置限时、限路段的停车位。”刘贺明说。
据了解,在国外发达国家,停车位比例基本上在5%以内,“考虑到我国现在停车位稀缺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规划层面考虑控制在10%<span style="padding: 0px; outline: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font-family: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