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的使用注意事项:
1.有双根部阀的储罐,靠近储罐则的阀门,应常开。
2.卸车时,建议储罐的极限充装量为不超过有效容积的90%(厂家给出为几何容积的85%-95%),使用余量不能低于10%。
3.储罐压力高时,不一定为储罐有问题,应考虑整个系统的漏热和存液时间等情况,一般在压力超过1.1MPa时需进行排放泄压,储罐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会影响储罐夹层真空的寿命。
4.储罐出现大量的长时间的“冒汗”或结霜,且压力不停快速上涨时,应考虑其真空失效,应进行紧急处理,手动排压,转移罐内的LNG液体。
5.储罐建议每隔一年进行一次真空检测,储罐为热罐时真空度小于1Pa,储罐为冷罐时真空度为小于0.5Pa(0.00375TOF)为合格。
6. 储罐不能带液运输,长时间停用时应排放掉罐内的LNG液体。
7. 储罐属压力容器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安装、维修、改造压力容器,需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到当地质检部门进行告知,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安装、维修、改造。
1、贮罐的压力调整至恒压:
利用贮罐自带的增压阀、节气回路、增压器把贮罐的压力调整在一定的范围内(一般控制在0.2~0.35MPa),若贮罐内的压力不够,可通过调整增压阀升高设定压力,从而获得足够的供液压力确保正常供气。正常工作时,贮罐增压器的进液阀和出气阀需要打开,以保证贮罐增压器正常工作,确保贮罐的工作压力。
贮罐操作主要是开关出液口阀门及气相使用阀门,一般出液口、气相使用阀门均为双阀,靠近贮罐的一只阀门是常开阀门,另一只是工艺操作阀,这样,一旦工艺操作阀因经常开关而损坏,把近罐的根部阀关闭就可以修理。
贮罐节气操作:在正常用气时,如发现贮罐的压力达到0.6Mpa时,这时可打开贮罐气相使用阀、同时关闭贮罐出液使用阀,让气相代替液相进入空温气化器供气使用;当贮罐压力值下降至正常值0.2Mpa时,再开贮罐出液使用阀,同时关闭气相使用阀;如反复出现贮罐压力达到0.6Mpa时,应报设备产权单位修理或调整设定压力。在使用贮罐气相使用阀时,必须确保贮罐压力不得低于0.15 MPa。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用气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