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政策支持:
人才引进可以进一步完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教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留学回国职员证实、档案治理、留学学历位认证、派遣落户等方面的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进步服务效率。
我驻外教育处(组)要积极为国内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当国内用人单位在对拟引进的人才需要协助联系和确认有关情况时,驻外教育处(组)应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咨询。
我部协调有关部分为海外留学职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提供出进境和在华长期居留便利,简化审批手续,进步服务质量。
人才引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引进海外优留学人才洽商工作团组,组织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到留学职员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人才洽商工作,通过教育处(组)组织在外秀留学职员与国内用人单位进行交流洽商,鼓励和引导海外秀留学职员回国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部分工作。
国内用人单位可在我部的指导下自主组团赴海外有针对性地进行海外秀留学人才跟踪、洽商,落实引进海外秀留学人才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引导海外秀人才回国创业
1、实施“ 211工程”、“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和实施“百人计划”的科研机构应将吸引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专门经费支持和资助海外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2、进一步加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对于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支持和奖励力度。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职员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回国意向海外秀留学人才信息库,加强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海外留学职员的治理和服务工作,了解、联系、推荐国内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国内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的特点和规划,建立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措施和治理办法。
三、搭建海外秀留学人才双向选择平台,为海外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创业服务
我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国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需求信息和有回国意向海外秀留学职员信息,搭建网上在线交流、洽商等双向互动平台,推动国内用人单位与有回国意向海外秀留学职员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