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手续
1、做好收货准备工作联系业务部门安排车、船衔接工作。联系仓库准备入库,安排和组织好短途运力和搬运装卸力量。
2、办理接收手续。在接收交通运输部门交付的商品时,应按运单逐件清点验收。如发现商品外包装异常、商品残缺、散少、批次混乱等,应及时会同承运部门编制货运记录,并查清原因,以明确发运单位、承运单位、承运部门、接收单位三者之间的责任,以便及时处置。
货运物流专线手续办理方式:
发运手续
1、组配: 根据运输计划和铁路货运的规定,按照货物的品种、性质、重量、体积来组装装配。
2、制单: 清楚、准确的填写有关商品运输的各种凭证。
3、托运: 按照规定日期向承运站提交货运单,将商品运至发货站,与货运员办理清点、检验、交接手续。
4、送单: 托运人员及时将领货凭证、付费收据、运输交接单、商品购销凭证等有关单据提交收货单位。
5、预报: 商品发运后,发货方应立即向收货方核算和收取代垫运杂费以及其他费用,并向收货方预报商品的到达时间。
苏州到湖南物流运输危险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具备苏州到湖南物流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具备苏州到湖南物流运输危险品的下列条件: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相关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必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方能正常使用;
必须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品货物的相应设施及设备才能够运输危险品;
停车场的车库必须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具有相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