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从方面上了解了注册商标的特性,但是还是不够全的,当我们注册商标的时候会发现会有很多的细节也在阻挡我们申请商标的速度。其他在先权利主要包括:
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及字号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及装潢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其他在先权益
以上简单地梳理了一下商标注册的四个实质性条件,其中每个条件涉及的概念和适用情形都很复杂,涉及的实际案例也需要仔细地研究。
注册申请与转让购买都是企业或个人获得注册商标的可行方式。
而商标转让更能体现出商标的实用性,即购买在短期内(一到两周)就能将商标投入投入到市场运作当中,节省了大把的时间。
另外,互联网经济催生了大批的电商从业者,而不论是单独成立公司运作,还是入驻网上商城,对注册商标都有年限的要求,这促使一部份人不得不通购买的方来获得适用的注册商标。
我们商标注册还要注意什么?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条对特定标志进行保护,禁止其作为商标使用,并一般性地禁止破坏公序良俗的商标使用行为。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当然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