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可以有两种分类方法:根据物流公司以某项服务功能为主要特征,并向物流服务其他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运输型物流公司、仓储型物流公司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公司。运输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a)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b) 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c) 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d)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场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按照物流公司是自行完成和承担物流业务,还是委托他人进行操作,还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物流自理公司和物流代理公司。物流自理公司就是常说的物流公司,它可进一步按照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物流代理公司同样可以按照物流业务代理的范围,分成综合性物流代理公司和功能性物流代理公司,功能性物流代理公司包括运输代理公司(即货代公司)、仓储代理公司(仓代公司)和流通加工代理公司等。
物流公司,英文也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1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3PL既不属于第1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1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由于服务的方式一般是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的物流服务合同,所以有人称物流公司为“合同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