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来税收收入状况
1994年以来,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了稳定较快增长的态势,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下同)出现了规模迅速扩大,收入高位增长的好势头。“十一五”期间,全国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每年一个台阶,2006年税收收入为37637亿元,2007年突破4万亿元,为49452亿元;2008年突破5万亿元,为57862亿元;2009年突破6万亿元,达到63104亿元;2010年突破7万亿元,达到77394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税收收入突破28万亿元,是“十五”期间总收入的2.6倍,税收增收额年均为9305亿元,比“十五”的增收额年均高出5665亿元。税收收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企业效益大幅提高的反映。各级党委、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全国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了收入增长。广大纳税人为国家税收收入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注册
外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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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1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投资总额大小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分类是划分中央政1府和地方政1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权限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商务i部负责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和需由国务1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1府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苏州公司注册,并报国务1院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须先向商务i部门申请配额、许可证;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并报国务1院主管部门备案。
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一些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的观察和调查,笔者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重销售轻回款。这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种现象。许多经营一线人员,甚至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往往片面地认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产品卖出去是一切工作的龙头,销售才是硬道理,而回款则是以后的事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由于这种销售至上、冲指标观念的影响,企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问题越积越重。
2.缺乏风险意识。很多企业对市场缺少应有的风险意识,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客户管理层的品格为人等信息缺少基本的调查了解,盲目赊销放账,最终形成逾期应收账款,甚至产生坏i账。还有一些企业,对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凭据缺少法律角度的考虑和设计,导致在应收账款不能回收而诉诸法律时,因证据不足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3.责任不清。一些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内部责任划分不清,销售部门推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又推给销售部门,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导致应收账款缺少及时有效的跟进管理。
4.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应收账款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实下来,制度要求和实际完成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有:没有对客户进行认真的考察、放账控制不严格、对账不及时、对账手续不完善、考核措施执行不到位等。
5.缺乏有效的跟进手段。许多应收账款在进入呆滞阶段后,作为债i权人,由于缺少一套迅速、果断、力度递进的催收措施,使得呆滞账款长期得不到收回。
6.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应收账款的有效、及时回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人员的工作热情。企业如果没有一套直观、有效的应收账款回款激励机制,则必然会影响责任人的催款积极性,从而给及时回款带来困难。
7.财务管理和物流管理相互脱节。有些企业,出于规避税收的错误指导思想,往往对出库销售(所谓出库销售,指产品已经交付到客户手中而形成债i权,但尚为开具销售发i票)不作会计处理,从而人为推迟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可是,由于缺少针对性的操作流程,导致这部分债i权在财务账面不能及时反映,掩盖了应收账款的真实情况,给应收账款的监督、考核制造了人为的管理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