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建设 - 在新民居建设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引导,确保建设的有序推进。着重以下方面:强化监督。由建设部门在施工队伍的选择、民居工程的建设上严格把关监督;强化规划。优先抓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村新民居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新民居建筑设计;强化土地控制。对乱占乱建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在土地的控制下搞好建设,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浪费;强化专家的技术指导,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则政导向。
住宅建筑规范
基本规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沉降缝的设置原则是:
(1)建筑物复杂的平面和体形转折部位;
(2)建筑的高度和荷载差异较大处;
(3)过长建筑物的适当部位;
(4)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5)地基处理的方法明显不同处;
(6)建筑物的基础类型不同以及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沉降缝: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致使某些薄弱部位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