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中国拆迁律师网隶属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与被征收人维权”,5A级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由博士导师、教授、院校毕业生组成的百余人团队,、拆迁维权领域胜诉两千余起,由专业化律所进升为精品化律所,也成为中国律师行业历不可磨灭的标杆式律所。荣获“2013年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2015年中国消费维权奖”、“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所”等称号,由资深专家型律师组建而成的精英律师团队,是中国目前的拆迁律师团队。集众人之智、紧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是圣运所独创的,区别于传统其他律所的先进模式。每个案件均由首席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团队助理、团队秘书组建专家组,为客户提供最卓越的行政法律事务解决方案。委托人利益高于一切是全体圣运律师的共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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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拆迁案例:街道办强拆闹剧,最终败诉收场
【案情简介】
汪先生经营的网袋厂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汪先生合法经营该厂多年,2015年7月17日,汪先生在未收到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其所经营的厂房遭到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拆除。汪先生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面对强势的对方,加上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所以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汪先生经过多次咨询和朋友的介绍之后,最终来到北京,选择了在拆迁领域有影响的圣运律师事务所。
【办案掠影】
圣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汪先生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好维权方案,最终决定由王优银律师和其团队主办律师鲁金艳律师代理该案件。通过认真仔细的研究汪先生的案件情况,鲁律师发现本案的关键环节有两个,个关键环节是拆除房屋的实施主体问题,因为这是被告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个关键环节是拆除行为是否合法。通过鲁律师的,根据汪先生提供的当地的出警记录,专业能力很强的鲁律师很快就发现,在拆除行为的现场有当地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指挥。由此便确定了此次拆迁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关。接下来鲁律师发现被告北京路街道办不是适格的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也没有合法的拆除行为依据。因此鲁律师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鲁律师的努力下,经过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依法开庭审理,日照市中级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办在2015年7月对汪先生厂房的拆除行为。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河北省衡水市
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河北省衡水
【委托人】:房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衡水市
【案情简述】:
房女士等十六人系周庄村民,在该村有合法承包地,后遭征收。2016年7月28日,房女士等周庄村十六户村民突然得知自家所承包的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女士等人决定携手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大家多次商议过后,决定委托拥有多年行政拆迁纠纷解决经验的圣运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代理此项争议。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团队在接到委托后,及时启动了相关维权程序,并于2016年8月9日向衡水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此区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衡水市收到申请后作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要求房女士等人补正证明与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房女士等人补正了土地承包证等证据。衡水市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在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房女士等人以衡水市政府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向衡水市中级人民请求确认衡水市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
【胜诉结果】: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在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如下:确认被告衡水市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行为,并责令市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