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雨污分流攻坚计划!
未来三年,南京打响雨污分流攻坚战!昨天上午,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计划中明确,从2017年起,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961平方公里范围内(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区全境,栖霞区的长江以南绕越公路以内,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的主要建设区域),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从源头上告别黑臭水体。
主城六区:新建2905个片区雨污分流
主城六区,新建97平方公里、2905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203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实施1026个河道排口的整治。
实施8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2051个片区的检查整改,纳入市政管养;完成737个河道排口检查整改;实施111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的回头看,对错接、混接等问题管网进行整改,并全部纳入厂网一体化管养。
实施76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消除污染源,逐步构建雨污分流体系。
实施25平方公里棚户区的控源截污。
其他五区:95平方公里建成区回头看
新建106平方公里、2315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229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实施616个河道排口的整治。
实施9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803个片区的检查整改,纳入市政管养;完成363个河道排口检查整改;实施83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的回头看,对错接、混接等问题管网进行整改。
实施47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消除污染源,逐步构建雨污分流体系。
实施51平方公里棚户区的控源截污。
雨污分流须提前告知市民建设安排
计划中称,南京坚持雨污分流能分必分,具备实施雨污分流条件的一个区域不少、一个排水户不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计划中明确,雨污分流在在项目的前期谋划过程中,就必须提前告知市民建设安排,对接市民的排水需求。
全面雨污分流写进地方性法规
南京全市实行雨污分流,将写入地方性法规。已于8月下旬初次审议了《南京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将于10月二次审议该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草案正在征询公众意见。
该条例规定,南京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按照排水专项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排放设施。尚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区域,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有关改造计划,组织开展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