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美国商标驳回,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登尼特集团(TANNET)由陈浩天先生于1999年在香港创立,登尼特经过17年的发展,登尼特的三个发展阶段催生了12个事业发展部、38家点块子公司,600多位专业人才,3000多家联营机构、8000多位专业合作人士、60000多家不同国家不同行业的客商。由多年从事商标代理经验并具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组成,成员擅长商标、专利、版权、海外公司注册年检、法律咨询等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专业、务实的咨询意见。
一、个人申请美国商标驳回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申请人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商标(打算使用)。
6、申请人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实际使用)与日聪签署的委托书,我司可以帮您完成申请资料。
二、个人申请美国商标驳回时间
1、回执时间需:1-2周;
2、公告异议时间:1个月;
3、注册时间:6-12个月、有效期:10年。
三、个人申请美国商标驳回费用
4,800(基于使用),商标注册优惠价格期间使用
6,800(基于使用),商标注册优惠价格期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