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1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 :CertifiedPropertyManage( 简称 CPM) ,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1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1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执业范围:
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1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
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