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ll部指导下,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新浪、盛大、网ll易、亚马逊中国等21家互联网企业,成立了“互联网反欺诈委ll员会”,以推进全网联合,打击网络ll诈ll骗,共建交易安全生态圈。
2013年6月,美国“棱镜门”事件中美国对本国公民以及海外公民数据信息隐私权侵犯行为,引起我国对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视。我国将加快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建设,以此提升防护能力。
中美两国确定在中美战略安全对话框架下设立网络安全工作组。7月8日,第ll一次网络安全工作组会议在华盛顿举行,双方就网络工作组机制建设、两国网络关系、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双边对话合作措施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此前,外交ll部在6月14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宣布,外交ll部近日已设立网络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有关网络事务的外交活动。
互联网就是一个能够相互交流沟通,相互参与的互动平台。在美国大学里,一般学习的不是新闻学,而是大众传播学(masscommunication)。在这个意义上,“communicate”与宣传和被宣传无关,而是和大家共同“参与”的“交流”紧密相关。我在这里强调“网络就是传媒”,也是为了强调网络在人类交流和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互联网迄今为止的发展,完全证明了网络的传媒特性。一方面,作为一种狭义的小范围的、私人之间的传媒,互联网是私人之间通信的极好工具。在互联网中,电子邮件始终是使用最为广泛也最受重视的一项功能。由于电子邮件的出现,人与人的交流更加方便,更加普遍了。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广义的、宽泛的、公开的、对大多数人有效的传媒,互联网通过大量的、每天至少有几千人乃至几十万人访问的网站,实现了真正的大众传媒的作用。互联网可以比任何一种方式都更快、更经济、更直观、更有效地把一个思想或信息传播开来。而互联网的出现,电子邮件和环球网的使用,正好为人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工具。
1月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了2013年1号文《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鼓励电台电视台与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媒体结合,发展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广播电视台,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
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发ll票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这将对保障国家税收、规范网络发ll票的开具和使用产生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