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秦汉时期是我国个全国统一国力强盛时期,也是灌溉排水工程次大发展时期。特别是西汉前期的水利建设大大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郑国渠(建于公元前246年)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前兴建的灌溉工程,当时号称灌田4万顷,使关中地区成为我国最早的基本经济区,于是“秦以富强,卒并诸侯。”汉武帝时,引渭水开了漕运和灌溉两用的漕渠,以后又建了引北洛河的龙首渠,引泾水的白渠及引渭灌溉的成国渠。汉代除在统治的腹心地区渭河和汾河谷地修建灌溉工程外,还为了巩固边防、屯兵垦殖,在西北边疆河西走廊和黄河河套地区也修建了一些大型渠道引水工程。
平原地区自流灌水方式下田间渠道的布置形式分为:①固定灌排渠道组合形式。有灌排渠道相邻布置(又称双非式)和灌排渠道相间布置(又称单非式)。②临时渠道的布置形式。有纵向布置(又称平行布置)和横向布置(又称垂直布置)。田间灌排渠道的间距和长度与其所采用的组合形式有着紧密的联系。水稻地区田间渠道规划应避免串流串排的现象,以保证控制稻田灌溉水层的深度和避免肥料流失。灌溉事项: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可以充分利用废水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一些地区因干旱缺水的灌溉困难,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农田灌溉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首先,应当保证灌溉渠道下游最近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这一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是一个标准。其次,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这里主要是指要利用渠道使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农田灌溉,不得挖开渠道进行农田漫灌,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再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于灌溉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