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
六、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物品,应在室温下放置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七、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八、非金属物品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九、烘箱干燥箱工作前必须将通风闸门打开。
十、使用前要检查自控装置,指示信号是否灵敏有效,电气线路绝缘是否完好可靠。
闭合循环烘箱空气开关,按照该烘箱的操作说明书运行其程序,经过2.5h的升温后,烘箱到达设定温度,时间继电器开始计时,烘箱进入断续加热的保温灭菌阶段。保温1h后烘箱开始冷却降温,2.3h 后整个干燥灭菌周期程序运行结束,完全满足该烘箱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和工艺参数要求。
二、结构
干燥箱箱体由角钢、薄钢板制成。外壳与工作室间填充玻璃纤维保温。加热系统装置在工作室的顶部。装有鼓风的本型烘干箱能有效的避免工作室内存在的梯度温差及温度过冲现象,且能提高工作室内的温度均匀性。
三、温度控制
1,本型干燥箱采用具有P、I、D控制方式的数显温度控制仪,配用热敏元件探头组成自动恒温控制。控温精度灵敏,选温方面,常温至250℃,任意选择设定。工作室内温度可以从仪表直接读出。
2,定时控制:定时范围(0S-99.9H),可根据客户工作要求来选择控制方式(开机计时或恒温计时),达到设定时间后自动切断加热,设定时可直接在控制面板上拨动拨码开关,其中代码单位:(S秒M分H小时)。
技术参数
1、 加热热源:蒸汽、电、远红外、电蒸汽两用。
2、 使用温度:蒸汽加热:50-140℃,150℃。电、远红外加热温度50-350℃。
3、 备有自控系统和电脑控制系统。
4、 常用蒸汽压力0.02-0.8Mpa(0.2-8kgf/cm2)。
5、 配有电加热按I型计算15kw,实用5-8kw/h。
6、 特殊要求在定货时表明。
7、 使用温度大于140℃或小于60℃,要在订货时注明。
8、 本厂出厂烘车,烘盘尺寸统一,可以互换。
9、 烘盘尺寸:460×6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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