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于英祥介绍,7月15日,文管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新清村,找到村里的叶书记,当时去省里的4名村民也回来了,叶书记召集有银元宝的村民到村委会开会,在会上,他再次强调了国家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并且说明按照有关规定,交出银元宝的,属于捐献,国家还会有奖励,如果不交的,出现任何后果自负。这样,由村民潘福强带头,包括原来苗立臣交出的一枚及4名村民拿到省文化厅文物管理处鉴定的一枚,村民又交出了15枚,总计是17枚。文管所给村民出具了收条,盖上了文管所的公章和他自己的名章。
“但还有7枚在村民手中不肯交出,在我们说不交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村民依然不交。”于英祥说:“目前,我们已将情况汇报到县政府,这件事现在由公安机关来处理。”
那么,现在那7枚银元宝是否已经追缴回来了呢?4日,新民派出所所长李正治向记者介绍,那7枚银元宝都在谁的手中,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根据警方的调查,当时上交的时候,有的村民抢了3枚或两枚,只交上来一枚,剩下的就留在手中了。目前,公安机关没有采取强制行动,给他们一个期限,希望村民自己主动交上来。“如果逾期不交,那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