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根据税局要求,凡是上一年度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企业,需在今年5月底之前提交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至所属税局。
二、所需资料:
(一)上一年度一整年全部的账本,凭证,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证副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三)公章
三、时间:5~1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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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1366073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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