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安徽拆迁系列之:行政机关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行为
【案情概览】
孙女士、吴先生、吴女士甲、吴女士乙均系安徽省蚌埠经济开发区居民,在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南侧、龙子湖大桥东南端原渔业社居民住宅区均拥有房屋。2013年6月份以来,有关部门决定对上述区域内的住宅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由于对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不满意,孙女士等4人于2013年9月份辗转找到专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聘请拆迁律师帮助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委派资深拆迁维权律师王优银主任、杨波副主任作为委托人的专项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安置补偿相关法律事宜。
【办案掠影】
王优银律师、杨波律师在介入本案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步就是核实房屋被征收的合法性。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于2013年9月份分别向蚌埠市和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委托人房屋区域地块的房屋征收决定法律文件(房屋征收决定书及范围图)。蚌埠市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称委托人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其掌握范围。
法律土地纠纷
圣运胜诉通告:复议胜湖北省松滋市城乡规划局
【委托人】:周先生、李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松滋市城乡规划局
【案情简述】:
周先生、李女士系松滋市新江口镇杨家冲村村民,其合法拥有该村集体土地中承包地的使用权。周先生、李女士上述承包地现因某项目而面临征收,但拆迁方所提供的补偿过低,双方一直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由于周先生、李女士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匮乏,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周先生、李女士先向松滋市城乡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松滋市城乡规划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于2017年1月1日向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反法律及责令其立即公开周先生、李女士所申请的相关信息。
【胜诉结果】: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进行审理,决定如下:确认被申请人松滋市城乡规划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反法律,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起15个工作日内对周先生、李女士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所需信息情况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土地纠纷
胜诉通圣运告:诉胜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分局
【委托人】:张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武汉市武昌区分局
【案情简述】:
张女士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0号有合法房屋一处,后该房屋涉及拆迁。自2014年以来,该房屋经常遭到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的破坏,张女士多次报警未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张女士经过甄别最终选定了在征收土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圣运律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为自己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圣运律师了解张女士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助张女士向武汉市武昌区分局邮寄了《人身及财产保护申请书》,对方未予理会。2016年1月,张女士及家人先后两次被堵在家中,房屋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拆除。张女士数次报警,依然无果,房屋遭到严重破坏。面对武汉市武昌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反法律行为,圣运律师果断出击,帮助张女士以一纸诉状将武汉市武昌区分局诉至武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