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r13”,可以区别于不锈钢“2Cr13”。 12、电工用硅钢 ① 钢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钢号头部字母DR表示电工用热轧硅钢,DW表示电工用冷轧无取向硅钢,DQ表示电工用冷轧取向硅钢② 字母之后的数字表示铁损值(w/kg)的100倍。 ③ 钢号尾部加字母“G”者,表示在高频率下检验的;未加“G”者,表示在频率为50周波下检验的。 例如钢号DW470表示电工用冷轧无取向硅钢产品在50赫频率时的最大单位重量铁损值为4.7w/kg。 13、电工用纯铁 它的牌号由字母“DT”和数字组成,“DT”表示电工用纯铁,数字表示不同牌号的顺序号,例如DT3。在数字后面所加的字母表示电磁性能:A——高级、E——特级、C——超级,例如DT8A。 钢材品种基本介绍 板材:冷轧卷 冷轧板 热轧卷 热轧板 彩涂卷 彩涂板 中厚板 涂镀:热镀锌板卷 电镀锌板卷 热镀锡板卷 电镀锡板卷 镀铬板卷 塑料复合钢 板卷 其它涂镀钢板卷 马口铁 型材盘条:螺纹钢 线材 圆钢 角钢 工字钢 扁钢 H型钢 钢轨 异型材 优质型材 其它型材 不锈钢 :不锈钢板 不锈钢卷 不锈钢管 不锈钢型材 不锈钢线材 不锈钢坯 不锈钢金属制品 其它不锈钢材 管 材:无缝钢管 焊接钢管 钢 坯:板坯 方坯 管坯 铁 合 金:硅铁 锰铁 钒铁 铬铁 钛铁 其它钢材:硅钢片 金属制品 其它 钢坯: 钢坯是生产钢材的半成品,一般不能直接供社会使用。 钢坯是通过三种工艺方法生产的:一是通过炼钢系统的连铸设备,由钢水直接浇铸成钢坯(详见第四章);二是对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通过轧钢系统的轧制设备加工出来的钢材半成品;三是对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通过锻造设备加工出来的半成品钢坯新产品分类结构如下图:
按生产工艺分类 轧制坯 锻造坯 连铸坯 按钢的化学成份分类 非合金钢坯 低合金坯 合金钢坯 钢坯 方 坯 大方坯 按形状及用途分类 方坯 矩形坯 大矩形坯 矩形坯 板坯 扁平坯 薄板坯 异形坯 管坯 钢材标准 碳素结构钢 Carbon Structural Steels GB700-88代替GB700-79,本标准参照采用ISO 630《结构钢》。 1、本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碳素结构钢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钢和工程用热轧钢板、钢带、型钢、捧钢。该产品可供焊接、铆接、栓接构件用,一般在供应状态下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适用于钢锭(包括连铸坯)、钢坯及其制品。 2、引用标准 GB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32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24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2106 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2975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GB4159 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 GB639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3、牌号表示方法、代号和符号3.1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点的字母、屈服点数值、质量等级符号、脱氧方法符号等四个部分按顺序组成。 例如:Q235-A·F 3.2符号 Q——钢材屈服点“屈”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A、B、C、D——分别为质量等级; F——沸腾钢“沸”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b——半镇静钢“半”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Z——镇静钢“镇”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TZ——特殊镇钢“特镇”两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在牌号组成表示方法中,“Z”与“TZ”符号予以省略。 4、尺寸、外形、质量及允许偏差 钢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技术要求 5.1 钢号和化学成分 5.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牌号 等级 化学成分,% 脱氧方法 C Mn Si S P ≤ Q195 - 0.06~0.12 0.25~0.50 0.30 0.050 0.045 F、b、z Q215 A 0.09~0.15 0.25~0.55 0.30 0.050 0.045 F、b、z B 0.045 Q235 A 0.14~0.22 0.3~0.651 0.30 0.50 0.045 F、b、z B 0.12~0.20 0.3~0.701 0.045 C ≤0.18 0.35~0.80 0.040 0.040 Z D ≤0.17 0.035 0.035 TZ Q255 A 0.18~0.28 0.40~0.70 0.30 0.050 0.045 F、b、z B 0.045 Q275 - 0.28~0.38 0.50~0.80 0.35 0.050 0.045 b、z 注:Q235A、B级沸腾钢Mn含量上限为0.60% 5.1.1.1沸腾钢硅含量≤0.07%;半镇静钢硅含量≤0.17%;镇静钢硅含量下限值为0.12%5.1.1.2 D级钢应含有足够的形成细晶粒结构的元素,例如钢中酸溶铝含量≥0.015%或全铝含量≥0.020%。 5.1.1.3钢中残余元素铬、镍、铜含量应各≤0.30%,氧气转炉钢的氮含量应≤0.008%。如供方能保证,均可不做分析。 经需要同意,A级钢的铜含量可≤0.35%。此时,供方应做铜含量的分析,并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其含量。 5.1.1.4钢中砷的残余含量应≤0.08%。用含砷矿冶炼生铁所冶炼的钢,砷含量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如原料中没有含砷,对钢中的砷含量可以不做分析。 5.1.1.5在保证钢材力学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情况下,各牌号A级钢的碳、硅锰含量和各牌号其他等级钢碳、锰含量下限可以不作为交货条件,但其含量(熔炼分析)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5.1.1.6在供应商品钢锭(包括连铸坯)、钢坯时,供方应保证化学成分(熔炼分析)符合表1规定,但为保证轧制钢材各项性能符合本标准要求,各牌号A、B级钢的化学成分可以根据需方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另订协议。 5.1.2成品钢材、商品钢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222中表1的规定。沸腾钢成品钢材和商品钢坯化学成分偏差不作保证。 5.2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平炉或电炉冶炼,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冶炼方法一般由供方自行决定。 5.3交货状态 钢材一般以热轧(包括控轧)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双方协议,也可以正火处理状态交货(A级钢材除外)。 5.4力学性能 5.4.1钢材的拉伸和冲击试验应符合表2规定,弯曲试验应符合表3规定。 σb 抗拉强度 MPa,N/ mm2 σs 屈服点 MPa,N/ mm2 σP 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MPa,N/ mm2 σP0.2 规定非比例伸长率为0.2%时的应力 MPa,N/ mm2 δ 断后伸长率 % δ5 短比例试样断后伸长率 % δ10 长比例试样断后伸长率 % δxmm 定标距试样断后伸长率 % 注:B为试样宽度,a为钢材厚度(直径) 5.4.1.1牌号Q195的屈服点仅供参考,不作为交货条件。 5.4.1.2进行拉伸和弯曲试验时,钢板和钢带应取横向试样,伸长率允许比表2降低1%(绝对值)。型钢应取纵向试样。 5.4.1.3各牌号A级钢的冷弯试验,在需方有要求时才进行。当冷弯试验合格时,抗拉强度上限可以不作为交货条件。 5.4.2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2.1夏比(V型缺口)冲击功能值接一组三个试样单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单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5.4.2.2当采用5mm×10mm×55mm小尺寸试样做冲击试验时,其试验结果应≥规定值的50%。 5.4.3用沸腾钢轧制各牌号的B级钢材,其厚度(直径)一般≤25mm。 5.5表面质量 钢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各有关标准规定。 6. 试验方法 6.1每批钢材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 (每炉罐号) GB222 GB223.1~223.5 GB223.8~223.12 GB223.18~223.19 GB223.23~223.24 GB223.31~223.32 GB233.36 2 拉伸 1 GB2975 GB228、GB6397 3 冷弯 GB232 4 常温冲击 3 GB2106 5 低温冲击 GB4159 6.1.1当做厚度基直径大于20mm钢材的冷弯试验时,试样经单面刨削使其厚度达20mm,弯心直径按表3规定。进行试验时,未加工面应在外面。如试样未经刨削,弯心直径应较表3所列数值增加一个试样厚度过a。 6.1.2冲击试样的纵向轴线应平行于轧制方向。 6.1.3对厚度≥12mm的钢板、钢带、型钢或直径小于16mm的棒钢做冲击试验时,应采用5mm×10mm×55mm试样;对厚度为6mm到小于12mm的钢板、钢带、型钢或直径为12mm至小于16mm的棒钢做冲击试验时,应采用5mm×10mm×55mm小尺寸试样。冲击试样可保留一个轧制面。 7. 检验规则 7.1钢材由技术都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7.2钢材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口、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