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佛山点读笔、点读机专业3C认证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广州凯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KAFUN)是一家权威的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集产品认证、检测技术、体系认证为一体,成功地为数百家客户提供了咨询和认证服务。一、什么是3C? 3C,即“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 中国已在去年加入了世界的贸易组织,为了兑现加入WTO的承诺,就要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根据“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度,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从2003年8月1日起,依法对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 哪些产品是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呢?19类被列入的产品是: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气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这些类别的产品,必须要有3C认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二、 为什么要强制实施3C认证呢 实施3C强制性认证,就是要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国各地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出现插座漏电、热水器短路、冰箱发“高烧”等严重的问题,就会危及消费者的生命;3C的作用就在于较大限度地降低这些产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潜在威胁,通过了3C认证,就能把产品对人类安全潜在威胁遏制在萌芽状态。 产品要通过3C认证必须“过三关”:(一)通过国家级实验室的检测;(二)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审核员到工厂进行的实地检查;(三)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达到国际通行的ISO9001/2000的管理标准。因此,3C认证就像“居民身份证”一样重要。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的背景由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由于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尤其是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存在着多重体制、政出多门,发证与执法监督混淆,尤其是对内对外两套制度等问题。原国家质量技术负责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两个制度覆盖的产品大部分交叉,评价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虽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重复、收费结构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两个标志独立存在,互不认可。中外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企业和外国多年来通过不同渠道,向国务院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这一问题还成为我国入世谈判中屡屡被质疑的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十五次多边谈判中,有关方面的谈判代表强烈要求我国将内外两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整合,建立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的新的认证制度。为此,国务院领导在年月明确指示:将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与进口产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统一为一个制度,做到“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既按“四个统一”的原则重新建立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全面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的需要,发挥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总体效应月30日国务院又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上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业务上直接接受国务院授权,是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较高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这种组织结构的调整,为“四个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实现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
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到了新阶段,即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
尽管,“四个统一”的实现是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志,但“四个统一”并不意味着全部统一了由原国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评价制度(如:入网、许可、注册等制度)、并不意味着真正解决了产品评价活动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区分问题。统一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尚需时日,尚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