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底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壳打在板桩外侧。 ② 当在混凝土露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壳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壳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筑体上固定时,壳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mm*6mm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虚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是,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