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了解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问题,为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制定有关政策进行有效治理提供依据。贵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防止和纠正幼儿同“小学化”现象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并成立由市教育局党委李明昌书记任组长、基教处齐忠处长任副组长,全市各区(市、县)幼教教研员、幼教专干组成的专项调研工作组,于201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了“小学化”现象专项调研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广西出具幼儿园抗震检测报告政府认可的
二、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注: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0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八、踏步前缘部分宜有防滑措施。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楼梯踏步的高度比应符合表4.2.1的规定。1.住宅 踏步最大高度0.18,最小宽度0.25。2.幼儿园小学 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5 ,最小宽度0.26。3.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商场、医院、疗养院等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6,最小宽度0.28。4.其他建筑物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7,最小宽度0.26。5.住宅户内楼梯,专用服务楼梯,最大高度0.20,最小宽度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