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HY5716B消防电话分机基本功能
(1)举起本机手柄呼叫总机,若总机应答,则本机与总机之间可以通话。
(2)本机收到总机呼叫时自动振铃。此时若本机举机应答,则本机与总机之间可以通话。
(3)本机正常监视状态时,工作指示灯闪烁以指示工作正常。
二、HY5716B消防电话分机调试
(1)调试时与HY5711B总线式消防电话总机配合试验。预置好本机编码、确定安装和接线正确无误后,接通电源。在总机上通过“设在线分机”功能操作,而将本分机登录到系统中。
(2)当拿起本机手柄呼叫总机时,本机将听到回铃声,等待总机应答。总机应答后,本机与总机接通,双方实现通话。
(3)在本机摘机时,如果听到忙音,应把手柄放回原处,挂机。
(4)如果总机呼叫本机,本机发出振铃,同时呼叫指示灯闪烁,拿起本机手柄即可与总机通话。话毕,挂好手柄,通话结束。
三、HY5716B消防电话分机运行和维护
HY5716B消防电话分机安装调试后便可投入使用,发现故障后首先判断是线路问题,还是编码开关接触不良,还是分机内部故障。如果是分机内部故障,请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其它故障用户应能自行排除。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共同要求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火
1)工艺生产装置区域内的露天设备、储罐、建筑物、构筑物等,宜按生产流程集中合理布置。
2)工艺生产装置区域内的设备宜布置在露天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建(构)筑物内,按生产流程、地势、风向等要求,分别集中布置。明火设备应集中布置在区域内的边缘部位,放在散发可燃气体设备、建(构)筑物的侧风向或上风向。但是有飞火的明火设备,应该布置在上述设备的建(构)筑物的侧风向,并远离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工艺设备及储罐。
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设备、建 (构)筑物宜布置在装置区的边缘,其中有爆炸危险和高压的设备,一般布置在一侧,必要时设置在防爆构筑物内。
4)容器组、大型容器等危险性较大的压力设备和机器应远离仪表室、变电所、配电所、分析化验室及人员集中的办公室与生活室。仪表室、变电所、分析化验室、压缩机房、泵房等建筑物的屋顶上,不应设置液化气体、易燃及可燃液体的容器。
5)自控仪表室、变配电室不应与有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及散发相对密度大于0.7的可燃气体甲类生产设备、建筑物相邻布置。如果必须相邻布置,则应用密封的不燃性实体墙或走廊相隔,必要时宜采取室内正压通风设施,其地面标高要高出装置地面0.6m以上。
6)在一座厂房内有不同生产类别,因为安全需要隔开生产时,应用不开孔洞的防火墙隔开。在同一建筑物内布置了多种毒害物质时,应按产品毒性大小予以隔开,储存有害物质的储罐,尽可能布置在室外或敞开式建筑物内。
7)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操作地点的下风侧。在多层建筑物内,设置有散发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工艺设备时,应尽可能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需布置在下层时,则应有防止污染上层空气的有效措施。
8)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的在线自动分析仪器室,应设置在生产现场或与分析化验室等辅助建筑物相隔开的单独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