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DH-GSTN5100系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一,技术指标
(1) 工作电压:总线 24V,无极性
(2) 工作电流<DC3mA
(3) 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50mA 到 1000mA(步进 1mA)
(4) 主回路:电流 0A~1250A 多种规格可选,电压<AC660V
(5) 报警响应时间≤30s;
(6) 使用环境: i. 温度:-10℃~+40℃ ii. 相对湿度≤95%,不凝露 iii. 海拔<3000m
(7) 外壳防护等级:IP30
(8) 总线通信地址采用电子编码器编码方式,占 1 个编码点(1~242)
(9) 壳体材料和颜色: ABS,象牙白
(10) 外形尺寸:参见表 2.5
(11) 安装孔距:参见表 2.5
(12) 执行标准:GB 14287.2-2005
二,安装
安装前应首先检查外壳是否完好无损,标识是否齐全。
探测器安装步骤分解:
第一步:在安装衬板上打孔。 先将配电箱安装衬板按规格尺寸打 4 个Φ6 通孔(也可直接打 4 个 M 5 螺纹孔)。
第二步:安装固定支架。 闭口圆孔型探测器将所带固定支架插入探测器下方的方孔,而闭口方孔型和开口圆孔型探测器 则用配套螺钉将固定支架固定在探测器上。
第三步:安装探测器。 将固定在探测器上的固定支架的固定孔,对准衬板所打Φ6 通孔,压紧固定支架与衬板,将螺 钉组件 M5×16 拧入,在衬板背部采用螺母拧紧(如果衬板上为螺纹孔,可直接用螺钉紧固)。
注意:探测器的安装应满足相应安装规范的要求,并保证探测器外壳完好无损,遇到异常现象 请及时通知安装方进行处理。严禁带电开盖进行现场维修。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他在发生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输出回路不超过8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装置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能够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其控制装置能够手动控制各蓄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