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一份关
于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燃爆性能,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储条件、泄漏应急
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16项内容信息的综合性说明文件,也是欧盟REACH法规强制要求的信息传递载体之
一。
欧洲及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11014采用SDS术语,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以前则采用
MSDS术语,后面慢慢统一使用SDS作为标准用语。我国于2009年2月1日实施的GB/T 16483-2008《化学品
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也规定我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a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 SDS)。
欧盟CLP法规
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规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质必须按照CLP进行分类,
那么产品是物质的SDS必须包含CLP的分类和标签。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需对SDS进行更新:
1、随着对物质的了解加深,企业、研究机构或者相关国际组织获得更多的理化,毒理,生态毒理信息,
导致物质的分类标签发生改变时;
2、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生效,已经代替原有分类标签指令,企业需
对SDS中的物质危害信息描述部分进行更新;
3、欧盟REACH法规注册完成之后,SDS需扩展成ESDS(Extended Safety Data Sheet),将化学品安全报
告(CSR)中的暴露场景以附件形式纳入到ESDS中。
4、SDS被用于运输货物的危险评判时,必须结合相关的空运、海运、陆路运输、铁路运输等相关运输法
规,根据法规的更新情况进行相对应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