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安TE1100/2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1 概述
TE1100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一款采用中文液晶显示的探测器,适用于漏电流检测,温度检测通道小于等于8的监测环境。TE1100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计、制造和检验符合以下国家标准:GB 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3-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TE1100探测器具有液晶显示功能,正常监控时,轮巡显示检测的漏电流值,温度值;探测器还包含蜂鸣器,检测到故障或报警时发出声光报警提示;自带一组外控输出,报警时输出保持信号;TBUS通讯总线,可以方便的与本公司具备TBUS总线接口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组网监控;具备DC24V总线供电和AC220V辅助供电功能。
1.2 技术参数
(1) 检测对象:剩余电流、温度
检测范围:0mA~1000mA(剩余电流)
0℃~160℃(温度)
报警设定值:150mA~1000mA(剩余电流) 调节精度:1mA
45℃~140℃(温度) 调节精度:1℃
检测通道:1~8个通道
(2) 通讯方式:与监控设备通讯采用TBUS总线制
与电流互感器通讯采用分线制
通讯距离:与监控设备 ≤1000m(RVS 2×1.5mm2)
与电流互感器 ≤5m(RVV 2×1.0mm2)
(3) 适配监控设备:TE1001、TE1004、TE1010
(4) 额定电压:AC220V/50Hz
功 耗:≤0.2W
(5) 安装方式:35mm导轨式安装/配电箱(柜)面板嵌入式安装
(6) 外形尺寸:160mm×82mm×61.5mm(嵌入式安装开孔尺寸152mm×74mm)
(7) 重 量:285g
(8) 执行标准:GB 14287.2-2014、GB 14287.3-2014
(9) 使用环境:温度 -10℃~60℃
湿度 10%~93%RH(非凝露)
1.3 结构特征
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应设排烟设施,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可按房间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计算。
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点火油罐区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爆型。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计算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中央消防控制盘和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
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当单台发电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时应按保安负荷供电;当单机容量为200MW以下时应按I类负荷供电。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水系统的核心,其动力必须得到保证,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Ⅱ类负荷供电。
对200MW及以上机组的应急照明,根据生产场所的重要性和供电的经济合理性,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单元控制室、网络控制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主厂房出入口、通道、楼梯间及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宜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其他场所应按保安负荷供电设置应急照明。单机容量为200MW以下燃煤电厂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
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控制室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地下变电站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大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当变电站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且建筑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时,变电站内的消防车道宜布置成环形;当为尽端式车道时,应设回车场地或回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