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安TE1110-XE03R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1 概述
TE1110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一款采用液晶显示,剩余电流采集和信号转换处理于一体的探测器,可以配接包括XE03R3、XE03R5、XE03R8、XE03F143、XE03F183、XE03F224、XE03F304七种型号电流互感器,适用于对单个用电回路的漏电流进行检测,需和适配的监控设备组网实现监控和报警。
TE1110系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计、制造和检验符合以下国家标准:
GB 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泰和安TE1110-XE03R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 特点
(1)集测量、显示、地址设置等功能于一体
(2)TBUS两总线制连接方式, 通讯稳定可靠,布线简便
(3)低功耗设计,信号和供电合二为一
(4)模块化设计,维护更方便
(5)外观精致小巧,适用于各类用电环境
泰和安TE1110-XE03R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3 结构特征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建筑面积超过250㎡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电缆夹层,其疏散出口不宜少于两个,楼层的第二个出口可设在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当配电装置室的长度超过60m时,应增设一个中间疏散出口。
地下变电站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地上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且应有明显标志。地下变电站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变电站的规划和设计,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变电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确定。当室内消防用水总量大于10L/s时,地下变电站外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变电站消防给水量应按火灾时一次最大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设有消防给水的地下变电站,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变电站户外配电装置区域(采用水喷雾的主变压器除外)可不设消火栓。
变电站中的以下场所和设备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
2)地下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变电站,其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火警信号上传至上级有关单位。
3)采用固定灭火系统的油浸变压器。
4)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
5)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
6)地下变电站、户内无人值班的变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