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安XE03R5S剩余电流互感器
1.1 概述
XE03系列剩余电流互感器,通用性,适用绝大多数场合的剩余电流检测。低功耗,静态电流在微安级,工作电流不超过10mA。XE03系列剩余电流互感器需要与TE1100、TE1110探测器配套使用,可有效的保障安全用电和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被广泛应用于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公共场所及住宅楼宇的单元供电系统。
泰和安XE03R5S剩余电流互感器
1.2 特点
(1)线性度好、灵敏度高
(2)产品平衡特性和过载特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适合各种额定电流的电路检测,多种口径可选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排烟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水平穿越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或排烟管道在走道的吊顶内时,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0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如果确有困难必须穿越,则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挡烟垂壁是为了阻止烟气沿水平方向流动而垂直向下吊装在顶棚上的挡烟构件,其有效高度不小于500mm。挡烟垂壁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当建筑物净空较高时可采用固定式,将挡烟垂壁长期固定在顶棚上;当建筑物净空较低时,宜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应使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如钢板、防火玻璃、无机纤维织物、不燃无机复合板等。活动式的挡烟垂壁应由感烟探测器控制,或与排烟口联动,或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但同时应能就地手动控制。当活动式挡烟垂壁落下时,其下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1.80m。
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在排出某一区域空气的同时,需要有另一部分的空气补充。当排烟系统排烟时,补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形成理想的气流组织,迅速排除烟气,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
对于建筑地上部分的机械排烟的走道、小于500㎡的房间,由于这些场所的面积较小,排烟量也较小,因此可以利用建筑的各种缝隙,满足排烟系统所需的补风,为了简化系统管理和减少工程投入,可以不专门为这些场所设置补风系统。除这些场所以外的排烟系统均应设置补风系统。
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可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
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补风系统可以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进行排烟补风,并保证补风气流不受阻隔,但不应将防火门和防火窗作为补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