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
(一)、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z疗保障等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的部门;
(二)纳税人任职或者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
(三)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前款d一项规定的部门应当按照相应的数据格式和标准与税务机关共享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
该条规定将信息共享制度带进了税收征管手段,明确了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的部门协助核实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的f定义务。
早前个税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就针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问题提出:“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这次个税改革中,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z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共享时代。面对多部门信息共享、与税务部门相联合的税收征管方式,纳税人要想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面弄虚作假,注定会被识破。
京而立财税咨询服务公司长期致力于为各种类型企业提供会计服务、工商注册、公司注册、税务代理、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商标注册、代理进出口权证、企业社会保险申请、年检办理等业务。通过我们熟悉的银行、工商、税务,熟练的业务操作流程、高效优质的服务效率、以及深厚的行业人脉,成功的为上千家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年审等相关业务,我们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并且与工商税务局等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相信我们的专业人员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而紧密的沟通渠道,定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