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行社来说主要从事:国内旅游业务与国外旅游业务
外地的旅行社因为生产经营需要,或者想扩大自己的业务,想开立分社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分社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文件?
首先分社的经营范围要根据总社的经营范围而定,也就是说如果总社的经营范围只有国内旅游业务,那么分社只能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如果想要从事境外旅游业务的话,只能先将总社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之后也要讲分社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才能经营相关的业务范畴。
所需要的材料:
1.设立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3.申请新增分社的营业执照(副本)
4.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5.分社负责人履历表
6.分社负责人身份证明
7.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8.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9.分社负责人劳动合同
10.设立社委派的专职负责备案人员的介绍信,需单位盖章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分社也同样需要存入保证金,只不过分社不用单独开立保障金账户,直接存入总社的保证金账户即可。如果您想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只需要增存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如果想要从事境外旅游业务的话,需要再增存3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才可以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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