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 1、协助宣传贯彻国家在生态环境安全领域的自主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奖励及发展专业分项目促进会相关领域业务范围等不违规违法范围。 2、及时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探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为制定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支持或组织会员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针对生态环境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管理政策和产业发展等进行研究和研讨,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 4、借助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平台,为会员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以及人员培训和产学研合作等提供咨询和服务。 5、为会员和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者服务,组织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职业水平评价和认证。在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评价认证过程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发放、人才举荐等工作。 6、有序承接委托的工作和转移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等。 7、为生态环境安全科技创新服务,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技术鉴定、举办相关展览展示和技术交流等,提供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和交易服务,推动产学研用结合。 8、编辑出版发行生态环境安全领域学术、科普、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期刊图书资料、音像和多媒体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