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三江DH-970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一,产品介绍
DH-9701型(方形)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设计、制作、检验均符合国家标准:GB14287.2-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器作为电路漏电流的检测设备,实时监控着供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当供电线路的剩余电流达到设定的报警门限时,立即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发出报警信号,实现漏电报警的功能。
二,产品外观及尺寸
三,主要技术指标
执行标准:GB14287.2-2005
工作电压:DC24V(总线供电)
工作电流:监视状态<0. 5mA,报警状态<1. 5mA
检测范围:OmA}-1000mA
报警设定值:30mA}-1000mA
步长:1mA
使用环境:温度:-100C^400C,相对湿度<93} <40℃士2 0C无凝露)
线制:无极性二线制总线
编码:电子编码,编码范围:1-324
以下为扩展阅读与本商品无关7.8.1.3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7.8.1.4 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7.8.1.5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7.8.2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7.8.2.1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7.8.2.2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7.8.2.3 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7.8.2.4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7.8.2.5 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7.8.2.6 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7.9.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7.9.2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7.9.2.1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7.9.2.2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