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消火栓加压泵 厂家直销 XBD6/5-50L-250B

安全出口数量:
1.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2.地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3.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
4.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通道口部之间的消火栓加压泵净距不应小于10m。
5.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地道、地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6. 站厅公共区与物业开发等非地铁运营相关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当合用出入口时必须保证每个站厅公共区有不少于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7. 区间隧道轨道区在车站均应设置 到达站台的疏散楼梯, 横向平行设置的2条单线区间隧道, 长度超过600m时应设置联络通道, 相邻2个联络通道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
8. 区间隧道设置中间风井时, 井内或就近应设置直通地面的防烟楼梯间。
9. 区间单线隧道宜在行车方向左侧设置应急、 消火栓加压泵、疏散平台, 双线隧道宜在两线中间设置应急, 疏散平台, 其设计应符合 (GB/T 33668-2017) 的规定。

疏散宽度和距离:
1.当设备与管理用房区的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得小于1.5m。
2. 设备与管理用房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当房间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疏散门与较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与较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m。
3. 地下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 , 超过时应增设安全出口, 并应设置机械排烟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
4. 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 地下区间隧道设置的直通地面的防烟楼梯间, 其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2m。
6.单线区间用的应急疏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7m,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0.55m;双线区间用的应急疏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0m, 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0.8m。
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 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疏散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消火栓加压泵、自动人行道及楼梯。
(2)车站附属用房内走道等疏散通道。
(3)区间隧道。
(4) 车辆基地内的单体建筑及控制中心大楼的疏散楼梯间、 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含|前室)。
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拐弯处、交叉口及沿通道长向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距地面应小于1m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门、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且宜设置在门洞正上方。
(3) 车站公共区的站台、 站厅乘客疏散路线和疏散通道等人员密集部位的地面上, 以及疏散楼梯台阶侧立面, 应设蓄光疏散 指示标志, 且应保持视觉连续。
(4)设置在车站的固定式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要指向较近的安全出口,设置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时,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控制, 并根据火灾位置和烟气流动方向,指示有效的疏散方向。
(5)区间应设置可控制指示方向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根据火灾位置和安全出口方向,指示有效的消火栓加压泵疏散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