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室外消火栓泵 型号参数 55KW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室外消火栓泵、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室外消火栓泵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3.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 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 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5.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室外消火栓泵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7.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 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