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
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按GB3836—2000的规定设计、制造和验收,防爆标志为dⅡBT4和dⅡCT4,适用于具有级别为ⅡA、ⅡB、ⅡC级,温度组别为T1—T4组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1区、2区场所(参见表一)。
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使用环境:温度-20℃—+40℃;海拔1000m以下;相对湿度 85%(20±5℃)。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主体可悬挂在工字梁轨道上作直线或曲线运行,或安装在固定支架上,作为起吊重物之用。BCD型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可以根据不同使用要求,同LXB型防爆单梁悬挂起重机或LB、LHB型防爆单、双梁桥式起重机配套使用。
表一:
自然温度组别
防爆级别 |
T1 |
T2 |
T3 |
T4 |
dⅡA |
乙烷、丙烷、丙酮、苯乙烯、苯、氯苯、一氧化碳、氨、醋酸、甲苯 |
丁烷、乙醇、丙烯、醋酸丁酯、醋酸戊酯、环戊烷、丁醇、氯乙烯 |
戊烷、庚烷、辛烷、癸烷、 |
乙醛 |
dⅡB |
丙炔、丙烯腈 |
环氧乙烷、丁二烯、乙烯 |
硫化氢、二甲醚 |
二乙醚、
二丁醚 |
dⅡC |
氢、水煤气 |
乙炔 |
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厂房内有规定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产品以出众的性能得到广大用户一致认可。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的起升速度为常速,可以满足精密装卸,砂箱和模,机床检修等精细作业的要求。因此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是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必备的起重设备。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8年6月,是一家以研发、生产起重机械、港口机械、建筑塔机、减速机产品为主,行业涉及房地产、酒店餐饮、金融投资、建筑工程、装饰防腐、生态农林、租赁业务等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过20多年的努力拼搏,现已发展成为我国起重行业产销量最大、品牌影响力最强、最具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之一,起重机产销量全国第一。
卫华集团下辖22家控股子公司,员工600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600余人。注册资金1.66亿元,总资产34亿元,卫华品牌价值71.9亿元,占地面积190万平方米。具备千吨级桥、门式起重机制造水平,企业产品进入机械制造、钢铁冶金、石油化工、矿山采掘、能源交通、港口物流、汽车及船舶制造等领域。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远销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等五十六个国家。2011年销售收入达48.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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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华集团以“振兴民族工业,缔造百年卫华”为己任,不懈努力,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立志成为“中国起重设备行业的领袖企业,国际著名的起重设备品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