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相关部署,2018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为确保全面完成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任务目标,经征求国内主要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现就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企业监管力度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核查不合规车辆更新退出计划执行情况与新车购置情况,按月上报辖区内重点企业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改造情况,督促工作进展滞后的企业加快更新退出进度,不得使用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运营,要引导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更多使用铁路、水路运输,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